此以火灼膀胱,浊阴凝结,乃煮海为盐之象也。或者不达此理,见其失血而主四物汤,则川芎之香窜,能散几微之气,而当归、芍药、地黄,皆滋阴降下之品,不能生血于一时,反以失救死之权,而遗人夭殃矣。
舟人以橄榄木为樯,凡鱼触之,无有不死。岐伯曰∶治之以鸡矢醴,一剂知,二剂已。
肝者,东方木也。正气寒之则遗尿,正气虚之则不禁。
呕吐以食入复吐,责之有火,所谓诸逆冲上皆属于火也。而卒不通者,热秘之也。
故用黄连泻心火,黄芩泻肺肝之火,黄柏泻肾火,栀子泻上下之火。叙曰∶疝,隐疾也。
奈何拂吾心之理而求同俗乎? 此《本草》之<目录>卷四\古方治积聚药总考宋有温革郎中者,自少壮健无疾,执不信医,见方书有云食鳖不可食苋者,故并啖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