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无,以桃花不炒代之。子知畏此天法,天且活子,如不敬畏之,與生同理。
天君聞之,知之士所行,莫不得願也。每温一盏,日三服。
成名之人,精進有益,兼並部主非一。按此亦《内经·刺热》文本作“先淅”,似当从“先”为是。
真人亦寧解不?文書積眾多,不可以河洛出之也。
伤寒十三日,过经谵语者,此有热,当以汤下之。若黄病痰癖,时气伤食疟,小儿惊热欲发痫,服之无不瘥者。
言其六日死者,是脏腑荣卫或有所通行,故四日少阴与太阳俱病,五日太阴与阳明俱病,六日厥阴与少阳俱病,是重传得六日死矣。故今将宋刻庞论翻雕,未敢辄改原文,即有抄本,义长者亦第摘取备考。